| 受案范围 |
| 受案范围
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当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事实和证据;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依法追究其责任; 2、举报人可根据自愿原则采取署名举报或者匿名举报,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将按规定为举报人保密; 3、举报人应尽可能详细地写出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违章事实、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或名称、被举报人的联系方式、违章所采取的手段、金额、初步证据等; 4、举报人要求答复办理情况,请留下真实姓名、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地址,便于我们答复;否则视作匿名举报,不予答复; 5、举报人若有更为详细具体的证据材料不便通过网上反映,可以与“0743-8888888”电话联系或将证据材料寄往“吉首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中心”,地址:吉首市武陵路5号,邮编:416000; 6、请妥善保管您的受理号和知情密码,以便于查阅受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