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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评选“十佳纳税单位”和“十佳纳税个体户”活动的通告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年03月13日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切实提升公民纳税意识,充分调动广大纳税人依法纳税的积极性,弘扬依法纳税光荣,偷逃税可耻的社会风尚,经市地税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十佳纳税单位”和“十佳纳税个体户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

1、纳税意识强,纳税态度好,在广大纳税户中受到好评。

2、年纳税额较大,对吉首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

3、积极学税法、懂税法、用税法,严格依法纳税,在广大纳税人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主动申报纳税,无偷逃税行为,无税收违法和发票管理违章行为。

5、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质量良好,能准确反映真实的应纳税情况。

二、评选程序

1、申报推荐阶段

时间:200935日至2009315

本次评选由纳税人主动申请参评,税务管理分局核定其纳税情况逐级推荐,市局最后审核确定20名入围名单。

2、候选对象的公示及投票阶段

时间:2009315日至2009410

本次评选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候选对象名单及主要事迹(荣誉)、评选活动的程序、评选标准与规则;指定网站将开始连续展播候选对象的图片文字介绍;并将设立专门网页介绍候选对象事迹并开通网上投票专栏。

3、评选票数统计公布阶段

时间:2009410日至2009415

本次评选将统计、审核有效票数,结合评审组打分得出最终结果,在相关支持媒体上公布。

三、评选活动其他事项

1、所有候选对象将在团结网上进行宣传,对当选的“双十佳”典型在四月份税法宣传月中进行表彰。

2、本次评选活动的相关事宜,可登陆团结网(www.tjwang.net)、市地税局网站(www.jssds.gov.cn)。详见《吉首市“双十佳”评选活动方案》。

 

吉首市地税局评选活动组委会

 

20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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