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评选“十佳税务管理员”和“十佳税务工作者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年03月02日
吉首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评选十佳税务管理员暨十佳税务工作者活动的通知
各税务分局、稽查局:
为切实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全局干部队伍素质,鼓励岗位建功立业,建设有吉首特色的地税文化,浓厚学、比、赶、帮、超氛围,市局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评选十佳税务管理员暨十佳税务工作者活动,现将评选活动办法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吉首市地方税务局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吉首市地方税务局双十佳评选办法
为切实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全局干部队伍素质,鼓励岗位建功立业,建设有吉首特色的地税文化,浓厚学、比、赶、帮、超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教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考评对象
全局因岗位设置十佳税务管理员和十佳税务工作者,十佳税务管理员按税务管理员岗位(二、三分局,房税办)确立考评对象,十佳税务工作者按市局其他岗位(一分局、稽查局、局机关)确立考评对象。
(三)评优指标
按照考评对象每年评定十佳税务管理员和十佳税务工作者。
(四)考核办法及程序
1、由征管科制定十佳税务管理员具体评选办法。
2、由人教科制定十佳税务工作者具体评选办法。
3、具体考核方法上实行两结合,即人工检查与计算机检查相结合,考核结果与群众意见相结合(考核结果将在内网上公布并接受群众投票)。
4、由市局党组根据考核结果和群众意见确定“双十佳”人员。
(五)奖励及结果运用
按照吉首市地方税务局单项奖励办法给予经济奖励,同时考核结果在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加以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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