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吉首市地方税务局 >> 政务公开 >> 浏览文章
机构设置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年06月25日

吉首市地方税务局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设行政科(室)7个。

1、办公室

职责:负责日常政务、文秘、综合、税收宣传、新闻发布、政务公开、网站管理等工作;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行政接待、物业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市局督查督办工作等。

2、税政法规科

职责:负责地方各税的税政业务管理及执行税收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和税务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地税部门征收的各类费(金)的指导、管理工作。

3、征管和科技发展科(发票管理科)

职责:负责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和征管业务的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征管建设、征管质量检查及征管责任追究等工作;负责纳税服务相关工作;组织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发票管理工作。

4、收入规划核算科

职责:负责税收计划编制、税款缴(退)库情况监督、收入分析预测和重点税源监控等工作;组织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5、财务管理科

职责:负责税务经费、装备、资产以及局机关财务管理;编报审核财务预决、算;负责办理经费拨付、政府采购、服装发放工作;负责基本建设工作等。

6、人事教育科

职责:负责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创建、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党群组织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7、监察审计室

职责:负责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经费内部审计工作。

(二)直属机构

设直属行政机构2个。

1、办税服务中心

职责:负责与办税服务相关的税收政策宣传、咨询和解答,税务登记证件的办理和发放,税务发票的发售、代开和缴销;负责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或扣缴申报)的受理、税收票证开具和税款(费、金)滞纳金、罚款的征收入库;负责纳税人减免税审批(或备案)资料的受理、初审,减免税审批(或备案)文书的发放;负责征管业务数据的审核、录入和管理。

2、稽查局

职责:负责吉首市辖区内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实施专项稽查;负责地税违法案件举办的受理和查处工作;负责组织或配合公检法等部门打击涉嫌偷税、逃税、抗税、骗税等税务违法案件。

设直属事业机构1个。

信息中心

职责:承担市局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单位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运维;参与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总体规划;负责信息设备管理;组织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三)派出机构

设税务分局个。其中:

1、第一税务分局

职责:负责吉首市辖区内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的税(费)源管理工作、负责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的税(费)源管理工作。

2、第二税务分局          

职责:负责吉首市辖区内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税(费)源管理工作。

3、第三税务分局

职责:负责以吉首市民族中学坡脚火车道口和G209吉首绕城线隧道南口为界以北地区(通称老城区)的个体工商户、零散税收及矮寨、寨阳、己略、白岩、太平、马颈坳等六乡镇的税(费)源管理工作。

4、第四税务分局

职责:负责以吉首市民族中学坡脚火车道口和G209吉首绕城线隧道南口为界以南(通称新城区)的个体工商户、零散税收及河溪、丹青、排绸、排吼、社塘坡、双塘等六乡镇的税(费)源管理工作。

 

版 权 声 明
一、凡本网注明“本网讯”或“稿件来源:本网综合”的所有作品及图片,版权均属于吉首市地方税务局网站。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吉首市地方税务局网站”。
二、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XXX(非吉首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
上一篇:领导班子
下一篇:市局简介
吉首市地税网 | 市局简介 | 局长致辞 | 发展目标 | 机构设置
吉首市地方税务局举报投诉电话:8530703/8530610 投稿电话:8530905 
版权所有 © 吉首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
建议使用1024×600以上屏幕分辨率浏览 本站技术支持:湘西生活网